各系: 经与贷款经办银行协商,现就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定于2009年11月18日组织已申请获得贷款学生与银行签订续放合同,地点:图书馆一层多功能厅(可由图书馆西门进出)。
二、上学年已获国家助学贷款资格的学生在“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”下载并填写《国家助学贷款续签申请表》后交班级辅导员,辅导员根据其平时表现和学习成绩做出简要评价,再由所在系统一签署意见(对于平时表现差,出现挂科、违纪的学生应中止其继续贷款)并于11月17日上午10点前交学生工作处。
三、续签时具体程序和时间为:中国银行工作人员讲解注意事项,学生填写借据,与银行工作人员面签。
时间为11月18日8:00—12:00,14:00—16:00,学生可以根据课程安排选择时间参加。
四、学生需携带本人贷款合同、学生证、身份证、黑色碳素笔等。
五、11月18日下午16点后组织召开贷款学生座谈会,请学生积极参加,将重点介绍“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”,同时已获贷款学生须将一年来的总体情况、进步表现,学习成绩,助学贷款给自己带来的变化、感想等,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、还款计划等形成书面材料做汇报。
因课程不能参加座谈会的,请在11月19日上午10点前将汇报材料交至大学生服务队总队办公室(5N23)。
六、各系要共同做好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,并督促其认真学习,积极组织贷款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锻炼其各方面能力,帮助其树立职业规划目标,提高其就业能力,为将来就业、创业、还款打下良好基础。
附:
学生工作处
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